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
发布时间:2020-06-22 阅读次数:

应根据本馆的性质和任务收集藏品。藏品必须具有历史的或艺术的或科学的价值。
一、入藏标准
  1、能够反映本区域历史文化面貌的重要考古出土物和传世品。
  2、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学、民族学、宗教学、文献资料。
  3、能够反映城市发展变迁的图文、影像资料。
  4、重要历史人物的相关文物、图文、影像资料。
  5、能够反映本地区自然特征的标本,具有代表性的珍稀标本和能够填补馆藏空白的其他自然标本。
二、征集工作流程
  1、采集、捐赠、征购、拨交类文物,根据相关管理制度,经鉴定评估通过并完善相应程序后,方可入藏。
  2、所有发掘、采集、捐赠、征购、拨交、交换、复制等文物,由经办人填写文物入馆凭证,连同文物交总登记登记入藏。
  3、总登记将拟入藏文物登入总账及分类账,并登入藏品管理系统。
  4、拟入藏文物入库前,均需由总登记根据具体情况向文物保护与修复部申请文物清洁、消毒或修整。
  5、入库前清洁或修整工作完成后,及时进行文物照相,记录文物原始情况。
  6、根据文物类别完成入库。

服务电话:

0530-3878676

地址:

先农坛街与凤仪路交汇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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